社區總幹事無照 害公款被吞 保全公司違法派遣 判賠34萬
2009年12月02日蘋果日報
萬安保全派遣到台北縣新莊市星光大道社區的總幹事,不僅無照,還在管委會主委侵占公款時,故意登載錯誤財報,致管委會未能及時追討,經管委會提告向萬安求償勝訴,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確定不得上訴。萬安保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台北縣工務局指出,民眾遇類似問題,可向主管機關申訴。投訴組
「萬安派遣的總幹事胡作非為!」台北楊先生氣憤指出,社區委託萬安保全及其相關企業萬龍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管理,前年當時的管委會主委侵占公款,事後管委會發現,萬安派遺的總幹事郭文溪,不但本身無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且還登載不實資料,因此對主委、萬安及萬龍公司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纏訟兩年終獲高院二審判決勝訴確定。
財務報表登載不實
萬安保全公司遭指控,派遣擔任社區總幹事的人員無證照。
據高院判決文,當時主委領取150萬元公款後,侵占135萬元,剩餘的15萬元交由郭文溪存入社區銀行帳戶,郭卻在財報上登載存入金額為150萬元,導致管委會未能及時追討這筆錢,有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處萬安、萬龍公司應連帶賠償34萬6029元,主委則須返還公款並計息。
萬安保全尊重判決
對此,萬安保全羅姓法務主任認為,此案是星光大道社區的主委侵占公款,是社區內部問題,不明白社區居民向媒體投訴的用意為何,但會尊重法院的判決;至於為何派遣無證照職員擔任社區總幹事,則未回應。
台北縣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股長黃敏政指出,受聘擔任社區事務管理人員,須具備公寓大廈事務管理員證照,若無,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對受聘個人,或派遣該員的公司處以4萬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
管理員無照可檢舉
黃敏政表示,社區向外聘用事務管理人員時,可要求對方出示證照,若遇對方刻意隱瞞,則可向各地主管機關檢舉,不過若事涉侵占公款等民事糾紛,社區仍須自行向法院提告求償,由司法裁定。
如何得知社區總幹事有無證照
˙請對方出示。
˙在內政部營建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以對方姓名查詢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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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小叮嚀:
最近虧空公款的事件頻傳
請大家睜大眼睛好好監督自己社區的總幹事跟管理公司喔!!
上述新聞有提到關於總幹事證照
其實就是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
認可資格:事務管理人員
有了這張薄薄的紙 才能從事總幹事一職喔! (所以Ruby小姐失業可以去當總幹事
)
除了請社區總幹事出示這張證書外 還要特別注意證書是否過期
不過其實我必須老實說...
社區總幹事有沒有這張證書真的無損專業度
因為這張證書真的非常非常容易取得
只要有錢(報名費很貴) 有閒(上課時間長) 幾乎都拿得到
重點還是總幹事到底會不會做事
所以 如果不是看自己社區總幹事不順眼 就不要去找他麻煩 還要證書勒![]()
避免總幹事虧空公款 請大家注意以下幾點:
財務報表一定要有、絕對不可缺的資料
1. 應收金額/未收金額
2. 未收金額明細
3. 存摺影本
說明:
1. 不管是什麼社區 怎麼收費 每個人每個月要繳多少錢都是一定的
也就是說應該收的錢-已經收的錢=未收的錢 (恆等式)
如果不等? 那就一定是哪邊有問題
2. 未收金額明細是為了避免總幹事為了湊金額而胡亂寫數字
有明細的話 哪一戶欠繳多少錢 一目暸然
如果有亂灌水的情形 馬上會被發現 舞弊機率幾乎趨近於零
3. 有的時候帳做得很漂亮 要收多少? 收了多少? 都清清楚楚
但到底有沒有存進管理委員會的戶頭呢? (像我之前查帳的社區就屬此類型的虧空)
所以有事沒事去關心一下社區的存摺簿吧![]()
然後記得 每個月財務報表做好之後
除了公告總表 還要公告欠繳明細
大家有事沒事記得跟總幹事要存摺正本對看看跟影本長的一不一樣
因為就像辦貸款會看到假的收入證明一樣
有些魔高一丈的總幹事 可是會用剪貼的方式假冒存摺影本喔
所以 光是看到存摺影本還不夠
三不五時的關心關心社區存摺也是必要的~
確實做到以上幾點 相信總幹事不論是要協助他人虧空 或是自己虧空 都困難重重阿!
此外 如果身為住戶的你(不見得是區分所有權人)如果想關心社區事務
例如調閱社區規約、每月收支狀況或是看存摺
而遭到拒絕時...
請勇敢的主張自己的權利
因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所以如果用莫名奇妙理由拒絕你的總幹事
請合理懷疑 他是沒有證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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