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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獎車位 應強制公告

中國時報2009/10/13 02:34 黃樹德、石文南/綜合報導

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獎勵措施,淪為建商牟利工具,卻未改善都會區一位難求困境,台北縣政府研議須增設外車專用車道,且出入口不得採升降設備,以免塞車。

台北市民洪則義指出,獎勵停車位出來的資源,一定要強制公告出來,要這些大樓管理委員會徹底公布,讓進入這個地區的民眾,或周邊的民眾可以進得去、停得了車,否則這些多出來的停車位,都成為建商的囊中物,被賺走了。

另外,台北市民張炳南指出,獎勵停車位出來的資源,一定要強制公告出來,要明顯做個LED告示牌,內容包括停車位總數、停了多少、尚餘多少,民眾到這棟大樓周邊,才知道有停車位可停。

北市不少豪宅將一樓停車空間移作他用,就是明顯違規使用,台北縣違規使用案也不少,甚至有建商與住戶互控。

住戶抱怨建商把停車空間規畫為大廳或其他用途,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違規使用的處分對象是使用者,也就是住戶,因而衍生的糾紛不在少數。

工務局指出,未來修正內容包括:地上層不得設置停車空間,以避免違規使用;另不再獎勵三層以上機械式停車空間,最多以雙層為限;同時要求申請增設的停車空間,車道出入不得採汽車升降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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