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總幹事無照 害公款被吞 保全公司違法派遣 判賠34萬

2009年12月02日蘋果日報

萬安保全派遣到台北縣新莊市星光大道社區的總幹事,不僅無照,還在管委會主委侵占公款時,故意登載錯誤財報,致管委會未能及時追討,經管委會提告向萬安求償勝訴,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確定不得上訴。萬安保全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台北縣工務局指出,民眾遇類似問題,可向主管機關申訴。投訴組

「萬安派遣的總幹事胡作非為!」台北楊先生氣憤指出,社區委託萬安保全及其相關企業萬龍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管理,前年當時的管委會主委侵占公款,事後管委會發現,萬安派遺的總幹事郭文溪,不但本身無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證照,且還登載不實資料,因此對主委、萬安及萬龍公司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纏訟兩年終獲高院二審判決勝訴確定。 

財務報表登載不實
 
萬安保全公司遭指控,派遣擔任社區總幹事的人員無證照。
據高院判決文,當時主委領取150萬元公款後,侵占135萬元,剩餘的15萬元交由郭文溪存入社區銀行帳戶,郭卻在財報上登載存入金額為150萬元,導致管委會未能及時追討這筆錢,有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處萬安、萬龍公司應連帶賠償34萬6029元,主委則須返還公款並計息。 

萬安保全尊重判決

對此,萬安保全羅姓法務主任認為,此案是星光大道社區的主委侵占公款,是社區內部問題,不明白社區居民向媒體投訴的用意為何,但會尊重法院的判決;至於為何派遣無證照職員擔任社區總幹事,則未回應。
台北縣工務局使用管理科股長黃敏政指出,受聘擔任社區事務管理人員,須具備公寓大廈事務管理員證照,若無,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對受聘個人,或派遣該員的公司處以4萬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 

管理員無照可檢舉

黃敏政表示,社區向外聘用事務管理人員時,可要求對方出示證照,若遇對方刻意隱瞞,則可向各地主管機關檢舉,不過若事涉侵占公款等民事糾紛,社區仍須自行向法院提告求償,由司法裁定。


如何得知社區總幹事有無證照
˙請對方出示。
˙在內政部營建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以對方姓名查詢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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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出水面.jpgRuby小叮嚀:

最近虧空公款的事件頻傳
請大家睜大眼睛好好監督自己社區的總幹事跟管理公司喔!!

上述新聞有提到關於總幹事證照
其實就是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
認可資格:事務管理人員
有了這張薄薄的紙 才能從事總幹事一職喔! (所以Ruby小姐失業可以去當總幹事)

除了請社區總幹事出示這張證書外 還要特別注意證書是否過期

不過其實我必須老實說...
社區總幹事有沒有這張證書真的無損專業度
因為這張證書真的非常非常容易取得
只要有錢(報名費很貴) 有閒(上課時間長) 幾乎都拿得到
重點還是總幹事到底會不會做事
所以 如果不是看自己社區總幹事不順眼 就不要去找他麻煩 還要證書勒

筆記.jpg避免總幹事虧空公款 請大家注意以下幾點:

財務報表一定要有、絕對不可缺的資料
1. 應收金額/未收金額
2. 未收金額明細
3. 存摺影本

說明:
1. 不管是什麼社區 怎麼收費 每個人每個月要繳多少錢都是一定的
也就是說應該收的錢-已經收的錢=未收的錢 (恆等式)
如果不等? 那就一定是哪邊有問題

2. 未收金額明細是為了避免總幹事為了湊金額而胡亂寫數字
有明細的話 哪一戶欠繳多少錢 一目暸然
如果有亂灌水的情形 馬上會被發現 舞弊機率幾乎趨近於零

3. 有的時候帳做得很漂亮 要收多少? 收了多少? 都清清楚楚
但到底有沒有存進管理委員會的戶頭呢? (像我之前查帳的社區就屬此類型的虧空)
所以有事沒事去關心一下社區的存摺簿吧

然後記得 每個月財務報表做好之後
除了公告總表 還要公告欠繳明細

大家有事沒事記得跟總幹事要存摺正本對看看跟影本長的一不一樣
因為就像辦貸款會看到假的收入證明一樣
有些魔高一丈的總幹事 可是會用剪貼的方式假冒存摺影本喔
所以 光是看到存摺影本還不夠
三不五時的關心關心社區存摺也是必要的~

確實做到以上幾點 相信總幹事不論是要協助他人虧空 或是自己虧空 都困難重重阿!


此外 如果身為住戶的你(不見得是區分所有權人)如果想關心社區事務
例如調閱社區規約、每月收支狀況或是看存摺
而遭到拒絕時...

請勇敢的主張自己的權利

因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5條
『利害關係人於必要時,得請求閱覽或影印規約、公共基金餘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欠繳公共基金與應分攤或其他應負擔費用情形、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及前條會議紀錄,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不得拒絕。』

所以如果用莫名奇妙理由拒絕你的總幹事
請合理懷疑 他是沒有證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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