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從大門進!社區保全失職判賠30萬

更新日期:2009/07/11 12:54 楊致中 (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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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遭小偷,社區保全必須賠償;台北縣三峽一名梁姓男子,前年底家裡遭竊,損失30萬,他調閱大樓監視器畫面,發現2名頭戴安全帽的小偷,光明正大從大門口進出,認為社區保全怠忽職守,告上法院,法官認為保全疏忽,得負起責任,賠償屋主30萬。
社區大樓門禁森嚴,但竟然有小偷突破防線,住戶感到不可思議。住戶:「已經有裝保全了,還被偷,我就是覺得這樣太那個了!」
TVBS記者楊致中:「當時2名竊賊頭戴安全帽、墨鏡,以及口罩,帶著感應卡,就直接從社區的大門口進去行竊,這2名竊賊半個小時的時間,搬出了電視機以及音響設備,但是全程也被監視器拍了下來。」
法官從監視器畫面看見,2名小偷打扮怪異,一般人都會起疑,社區保全怎麼會如此大意?判賠30萬。
記者:「你們認為說,這樣子法官判決是不太合理?對不對?」社區保全業者:「對啊,我們簽約一般都是公共區域。」
記者:「有包括保全住戶嗎?」社區保全業者:「一般來講是沒有。」
業者表示,當班的保全正好有事在身,才沒有看見監視器畫面,何況小偷是拿感應卡進社區,自認賠得很冤枉。 

賊從大門進!社區保全失職判賠30萬
【呂志明╱台北報導】98/7/11 蘋果

男子梁懷茂住家前年十二月遭竊,他發現兩名裝扮怪異男子竟從大門長驅直入,搜括家中財物害他損失三十餘萬元。他認為連晟保全有疏失憤而求償。法官認為,竊賊侵入過程全都被監視器錄下,保全人員未注意監看致竊賊潛入都不知,故判連晟須全賠。 

討個公道
連晟保全協理沈奇哲昨說,竊賊是持門禁卡進入,加上保全員身兼管委會總幹事,當時正處理其他住戶事宜,「法官要求全天候盯著監視器,根本就是苛求,判賠狠冤枉」。記者昨另走訪梁懷茂住處,梁因出國不在,不過該棟大樓保全已改為民和保全。
板橋地院判決指出,前年十二月六日下午,兩名頭戴安全帽、口罩、墨鏡、手套、裝扮怪異的竊賊,從梁男居住的雙星報喜公寓大門進入,穿越走廊、搭電梯直達八樓梁懷茂住家,撬開門鎖行竊。 

搭電梯偷家電下樓
隨後一個竊賊搬點唱機、擴音器,搭電梯下樓,另一個則背一個袋子,挾著液晶電視,走樓梯離開,會合後再一同騎摩托車離開,行竊過程共二十七分鐘。
梁懷茂回家發現遭竊,即向管委會調閱監視畫面,看到小偷正大光明走大門坐電梯偷東西,不僅裝扮怪異,偷的又是體積龐大視聽器材,時間還長達近半小時,保全人員竟未發現,憤而要求連晟賠償其損失共三十萬四千餘元。 

裝扮怪異未被發現
但連晟保全則反駁,兩名小偷並不是該公司員工,他們與雙星報喜公寓大廈簽訂保全服務契約,保全範圍僅公共區域,梁懷茂僅是該社區住戶,不在簽約保全範圍內。
法官則從監視畫面發現,二名小偷全程都戴安全帽、墨鏡、手套等裝扮,一般人看到都會起疑,且行竊時間又長,全程又被攝影機錄下,警衛室監看監視畫面的保全都未發現並阻止,顯然已違反保全契約注意義務,故判連晟保全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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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防竊須知
。應使用有防盜功能的門鎖
。除公用監視器外,住家中最好安裝電子警報系統
。大樓周邊或防火巷等陰暗處,可加裝感應照明設備
。出入口應裝設刷卡管制儀器,避免竊賊侵入後隨意在大樓各樓層進出
資料來源:台北市警局、高雄市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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